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仲裁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属于民商事程序法范畴其立法宗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确保公正及时地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提供一套科学系统明确的仲裁程序规则,供双方当事人遵循,以便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三为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在受理审理和裁决当事人提交的纠纷时提供程序规则。